‌库存管理制度范本

‌库存管理制度第一条  存量基准设定。1.预估月用量设(修)订。(1)用量稳定的材料由主管人员依据上一年的平均月用量,并参酌当年营业的销售 目标与生产计划设定,若产销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 产计划等)应修订月用量。(2)季节性与特殊性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以前,依前 三个月及上一年同期各月份的耗用数量,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