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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为加强公司研发费用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损失,提高研发创收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于各种产品创新或优化的费用投入。
3.1、研发中心职责
3.1.1、研发中心负责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公司发生的所有技术开发经费都必须先申请立项审批。
3.1.2、研发中心应及时根据技术开发项目立项情况,作出费用预算,预算按项目名称归集,并同以下资料报财务部备案。
3.1.2.1 企业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3.1.2.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1.2.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1.2.4、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3.1.2.5、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3.1.3、研发中心在使用技术开发经费时,必须根据立项情况及费用预算情况,进行审批,审批时注明该费用所属项目。费用按以下类别归集:
3.1.3.1、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1.3.2、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工资、薪金 、津贴、补贴 、奖金 、五险一金
3.1.3.3、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的仪器、设备除外)
3.1.3.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3.1.3.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3.1.3.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3.1.3.7、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3.1.3.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3.2、财务部职责
3.2.1、财务部是技术开发经费的协管部门,负责技术开发经费的账务管理。
3.2.2、根据研发中心审批后的技术开发项目,设立项目核算明细账,并由财务部专人进行技术开发经费管理。
3.2.3、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研发费管理制度、项目费用预算情况对各报销进项合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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