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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企业各部门人员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行政管理、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过程中所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行政、人事、工程、经营、财务等各种档案。
第三条 职责
档案管理工作设立档案管理员,对企业内的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设立二级档案员,由档案管理员组织协调。
档案管理员,负责组织各部门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对档案文件进行验收、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并对各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
各部门档案员,负责部门内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指定时间将部门档案移交至档案管理员。
第四条 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一) 类别设置
本企业档案共分八大类:文书档案(A)、工程档案(B)、合同档案(C)、会计档案(D)、人事档案(E)、声像档案(F)、实物档案(G)、设计档案(H)。大类用英文字母作代字,大类以下的属类用阿拉伯数字作代号。大类及属类设置如下:
A 文书档案
B 工程档案
C 合同档案
D 会计档案
D1 会计报表
D2 会计账簿
D3 会计凭证
D4 其他会计材料
E 人事档案
E1 财务综合部
E2 总经办
E3 设计部
E4 技术部
E5 项目管理部
F 声像档案
F1 视频
F2 照片
G 实物档案
H 设计档案
(二) 编号方法
1. 文书档案编号
文书档案采用单件归档方法,其编号结构模式为:分类号(含大类代字及保管期限代号)/年度/件号。保管期限代号永久为1,30年为4,10年为5,同一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每年从“1”开始编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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