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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性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盘点、处置、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第四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 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如厂房、办公用房、仓库、食堂、宿舍等。
2、 机器机械设备,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 交通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叉车等。
4、 电子设备,本项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5、 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桌椅、沙发、家具、书橱等。
第五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1、固定资产后取得后,由人事行政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对于成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如单独领用,应分别编号,如购置一套计算机,主机、显示器应分别编号,键盘、鼠标易损可以不单独编号。
2、固定资产的编码方法
固定资产编码采用4层8位数字代码表示:
第1位表示固定资产的类别;
第2、3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年份的后两位数;
第4、5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月份;
第6、7、8位表示流水号。其分类结构如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