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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由品质部IPQC对各制程在制品按规定实施品质检验,及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品质。
1.1 作业人员自检。
1.2 班组长或质检员复检。
1.3 检验员专检,做好首检目录。
2.1 确定工序质量控制点。
2.2 依工序点进行抽样检验。
2.3 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巡检。
2.4 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按照检验规范规定的巡检方式、频次、数量及抽样模型等进行巡检。
2.5 将巡检信息填入相应的“制程巡检记录表”。
3.1 批量加工完成后,作业员对末件产品进行自检或互检。
3.2 检验员进行复检。
3.3 将末件检验信息记录在“末件检验表”中,上报检验结果。
4.1 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班组长立即追査原因,并加以处理。异常处理完后,开具异常处理单,详细填写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呈主管批示后送品质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复核。
4.2 质检人员在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由反映单位主管处理并开具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
4.3 各生产部门顺次点检。发生品质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依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
4.4 制程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依“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