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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在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XX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起算。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XXX。(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xx。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抵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XX股东组成:
(1)XX,身份证号码:XXXXXX,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于XX年X月X日前缴足实际出资额;
(2)XX,身份证号码:XXXXXX,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于XX年X月X日前缴足实际出资额;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批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若没有其他规定,请删除此条)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股
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一年召开2次,时间为每年一月及七月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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