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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有效规避劳动用工风险、配合工伤保险办理,保护现有员工的身心健康,有效预防疾病传播,把控好新员工入司关,经公司研究,现决定对新进员工实行“入司体检”制度,相关规定如下:
一、入司体检适用范围:公司所属的新招聘员工。
二、统一规定:新招聘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方可正式录用并办理入司手续,完善工伤保险工作。体检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录用;体检报告纳入人事档案管理。
三、入职体验定点指定地点:石河子市八师医院。
四、体检项目及资费:
(一)项目:1、胸透;2、肝功;3、血常规4、物理检查。
(二)资费标准:所有费用共计230元/人.次。
五、体检费用安排:
1、体检时先由入职人员自行垫付。
2、体检不合格(包括破例录用)或体检合格但因求职者原因公司未录用者,所发生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体检报告归求职者本人)。
3、体检合格并被公司录用者:须在公司工作期满一年后由公司凭票全部报销。
4、体检合格并被公司录用者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
(1)属于公司辞退:按在公司已服务工作月份数(满15天算1月、不满15天不计)÷12×体检费用(以票据为准)进行比例承担,体检报告退还本人。
(2)属于员工本人辞职、违纪辞退者:一律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体检报告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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