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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互联网证券交易是投资者利用互联网资源,获取证券的及时报价、分析市场行情,并通过互联网委托下单,实现实时交易。如果纯粹从交易过程来看,互联网证券交易与传统证券交易方法的不同主要是交易信息在客户与证券营业部之间的传递方式上。传统的证券交易方法包括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柜台下单或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交易,其特点是:投资者的交易指令或是直接传递给证券营业部的营业员,或楚通过封闭的电话专线传递,因此信息传递的安全性与投资者发出的指令的到达可靠性都有保证。互联网证券交易与传统证券交易方法的最大区别就是:它是通过公共网络即互联网传输的,大大提高了业务处理的便捷性,但其安全性是依靠加密技术、区块链、分布式处理等信息安全技术加以保障的。
目前,我国互联网证券的主要经营模式大致可分为证券公司主导模式、IT公司参与发起模式、券商与银行合作模式以及银行+证券商+证券网合作模式。
证券公司主导模式即证券公司自己建立广域网站点,营业部直接和互联网连接起来,形成“投资者计算机——营业部网站——营业部交易服务器——证券交易所信息系统”的交易通道。
网上证券交易在国内开始是由券商全权委托IT公司负责的,即IT公司(包括网上服务公同、资讯公司或软件系统开发商)负责开设网络站点,为客户提供投资资讯,而券商则以营业部为主在后台为客户提供网上证券交易的渠道,最初开展网上证券交易的券商基本采用了此种模式。
证券公司主导模式与IT公司参与发起模式的区别如表2-10所示。
这种模式是在券商与银行之间建立专线,在银行设立转账服务器,可用于互联网证券交易资金查询,资金账户与储蓄账户合二为一,实现银行账户与证券保证金之间的及时划转。采用这种方式,投资者只要持有关证件到银行就可办理开户手续,通过银行柜台、电话银行、网络银行等方式进行交易。
这种模式是投资者一次交易由三方合作完成:银行负责与资金相关的事务;券商负责互联网证券交易的委托交易、信息服务等与股票旮关的事务;证券网负责信息传递和交易服务等事务。这种模式下形成了三个独立系统:资金在银行系统流动、股票在券商那里流动、信息在证券网站上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