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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甲方: 广东****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甲方持有的广东****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其部分的在职分红股(虚拟股份)给乙方,即赠予、持有、享受分红、在职分红股调整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承诺赠予给乙方的在职分红股(又称为虚拟股份),是指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让渡其部分在职分红股给乙方。只要在达到在职分红股赠予或分红条件时,即广东****管理有限公司满足一定条件,且同时乙方工作达到预期时,乙方享有按约定比例分享广东****管理有限公司红利的权利。从本质上讲,分红股激励属于企业股东采用附加条件赠予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让渡部分剩余索取权,而非完整意义上的股权。
第二条 乙方持有在职分红股(虚拟股份)人员享有的权利如下:
1) 在职分红股:已经确定授予激励对象的虚拟股份产生的分红归个人所有;
2) 表决权:无表决权;
3) 转让权:无转让权和继承权,离开企业后自动丧失。
第三条 赠与及 分红条件:由公司级绩效指标和部门考核指标是否均达标来确定,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享受分红。
公司须满足的条件:
1) 公司要达到 ;
2) 现金部分足够。
第四条 乙方须满足的条件:在甲方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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