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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生产设备达到设备报废条件后,须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上级主管审核后进行报废处理。
1.1设备使用部门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转、维修等情况,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工艺要求,提出设备报废需求。
1.2生产总监安排设备管理人员、工程部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与工程部。
1.3设备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并附上“设备评估意见书”,正式提出报废申请。
2.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经企业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
(1)一般设备报废上报生产主管审批;
(2)大型重要设备报废须上报总经理审批;
2.2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复前,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将全套设备交设备物资部废品库房,办理报废手续。
2.3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或进行自行报废处理。
3.1报废申请批准后,工程部与采购部一同进行新设备采购。
3.2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工程部处理,其中被出售的,所得经费全部上交财务部,用于设备更新。
3.3工程部设备管理人员整理、汇总报废设备的资料,然后归裆。财务部调整有关数据,并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