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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为了加强公司各有关费用的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费用管理办法。
1、费用支出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管理:
1.1、工作需要出发,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在合理前提下争取费用最低。
1.2、责任明确,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费用的决策者和责任人。
1.3、费用发生情况公开、透明, 财务部按月将各部门汇总数据,发送到部门负责人邮箱,提供查询。
1.4、财务部依据公司制度和流程的相关授权以及公司的费用预算为依据,完成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2、差旅费:
2.1出差的费用:出差费用专指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出差时的业务招待活动费按照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执行,出差前做好活动计划并按规定申请招待费用,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授权或确认。
2.2出差的申请: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出差人次,并在差旅费预算内安排部门人员出差。当事人应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按相关流程审批,在出差前将“出差申请单”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的,须在出差第一天将情况通知人力资源部,回来后补办相关手续。
2.3、出差借款申请:
2.3.1 出差申领备用金,须有公司“出差申请单”的批复同意,凭借有各主管级领导签字确认的“借款申请单”向财务部借款;
2.3.2 出差借款原则上不超过当事人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由当事人在“出差申请单”上特别注明;
2.3.3出差借款的前提是当事人在出差之前在公司已经没有借款或者已有借款但尚未达到可借款的最高限额;
2.3.4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后及时归还差旅费借款,经常连续出差的人员可以将差旅费借款转为“备用金”(备用金金额不得超过借款最高限额)。个人备用金必须每年结清一次。
2.4、出差天数计算:
2.4.1出差天数为出差人员离郑之日起计算至返郑的实际天数,出差天数是计算补贴总额的主要依据;
2.4.2住宿天数为出差人员离郑开始计算至返郑的实际天数减去一天。
2.5、出差交通工具:
2.5.1普通员工及部门经理出差可乘坐汽车、火车硬座(卧)、轮船三等舱,如需乘坐软卧和飞机应报总经理批准;
2.5.2 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交通工具可以选择飞机、软卧;出差抵达地或机场、车站、码头等住宿地或工作地的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带车出差人员按路程公里实报实销燃油费和过路费、停车费,其他交通费用不再报销;
2.6、差旅费用的报销:
2.6.1 为了保证财务资料的准确及时,出差回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报销;
2.6.2 未经总经理批准费用超出额度部分自行承担;
2.6.3 差旅费用的报销必须由当事人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分管人力副总审核签字,交财务部核实后,再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2.6.4 出差期间,除患病或特殊事故外,不得任意逗留,因私事逗留未请假者,按缺勤计,且不报销其逗留时间段的所有费用及回程车费。如经请假批准的延期,报销时需附情况说明并有相关批准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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