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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借款、用款及报销细则
第三章 费用管理办法
一、差旅费
二、招待费
三、区域市场费
四、团队建设费
五、交通通讯费
六、办公费
七、办公房租及物业费
八、水电费
九、电话费
十、技术服务费
十一、服务器托管费
十二、广告宣传费
十三、邮寄费
十四、招聘费
十五、培训费
十六、误餐费
十七、其他费用
十八、汇款手续费报销
第四章 发票及黏贴要求
第五章 费用报销时限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强费用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及各城市分站的各项费用报销,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提报相关费用凭证,统一报销。
三、本制度适用X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所有支出,需严格执行公司的预算额度,预算外费用需经CEO特批。
五、所有超过2000元以上的借款、用款或费用支出,或合作周期超过3个月的供应商,应与公司签订合同;但是如下情况除外:采购渠道为国美、苏宁等大型连锁商场超市或京东等大型B2C网站,招待费,差旅费,其他依照交易惯例不签合同的情况。
第二章 借款、用款及报销细则
一、定义:本制度规范借款、用款、报销三类经济业务关系。
1、借款是指款项用途已经明确,但是借款人只能以现金支付、无法或者不便于提供对方账户,费用额度在2000元以下的经济业务。
2、用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劳务已经发生,公司已经产生对外付款的义务,并且经过申请,需要由公司直接支付给实际服务或产品提供方的经济业务,用款必须采用网上银行对公转账或者转账支票的支付方式,主要用于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付款。
3、报销是指员工因处理公司的事务或受公司指派出差执行公司的某项公务而发生的费用,由经办人按公司的规定,凭业务发生的原始单据(发票)向公司报销费用,领取款项或核销借款的一项经济活动。主要用于个人费用或小额支出。
二、基本原则:借款、用款及报销需遵循谁经办谁借(用)款谁报销的原则,借款人和用款申请人承担报销的责任,借款、用款的冲账周期不得超过30天,过期或拖期不报,财务部协同人力资源部从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三、涉及采购、技术服务、办公房租及物业费、市场推广、广告宣传、招聘费、培训费、代理服务费、服务器托管费等支出项目,需要签署正式合同后方可发起用款申请流程。
四、借款、用款申请流程:
无论是借款还是用款均应通过金蝶系统进行申请。
如果是借款,在金蝶系统中体现的是借款单,即借款人需要借款时,在金蝶系统中填制借款单,需写明借款用途、相关费用明细,经过金蝶系统的审批流程,财务部将款项打入借款人的收款账号。
如果是用款,在金蝶系统中体现的是用款申请单,即用款申请人在金蝶系统中填制用款申请单,经过金蝶系统审批流程,财务在收到缴款通知书、发票原件或扫描件后,方执行付款。如与商家签有合同(附加信息中写明合同期间和最后付款日期,并写明是几月份的费用),提交用款审批单时需上传OA非商家合同会签流程表、双方盖章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前一期K3付款截图后方可执行付款。各类借款、用款应提前三至五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以确保充足的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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